有個人在身邊,不管高矮胖瘦、黑白紅黃,能夠打屁作伴感覺就好一些。
走幾步路、移動一下椅子、或是轉個身、轉個頭,在辦公室很容易就能讓人找到伴。再想想每天在辦公室待了那麼久,一天超過八小時,一周少說五天,要找到幾個比較談得來,或是知道點頭和發笑時機的人,常常聚在一起吃飯聊天,也蠻自然的。
比起辦公室外面,要找到這麼一夥人很不容易。可以在想說話的時候不怕沒人,在無聊的時候不怕沒有話題。即使是上了PTT,要跟幾個鄉民談得來,甚至是能頻繁一點閒聊,好像也不是那麼簡單。
看了書再對照看看每天要過的辦公室生活。我有點想法:
- 小團體不太會固定得很死,常常有小幅度的成員變化。
例如同事A今天手腳帶著包紮的痕跡到公司,同事見到可能就會聚在一起形成"對同事充滿關心"的小團體。把細節巨細靡遺的拆解了才開心回頭工作。另一天同事 B的小孩出生了,同事A就能和其他人形成另一個"對同事充滿關心"的小團體。 又一天同事C宣布要去追公司的總機小姐,同事A,B可能和另一群人組成總機小姐的護花使者大隊,聯合起來送出"想要?先過我這關!"的訊息。或是組成評審 團,在同事C行動前先用零分打擊他的信心。 - 小團體常利用砲口一致向外來增進團體的認同,至於掛掉的是誰,或是不是被誤打,就不是那麼重要了。
所以作為小團體的一員可以很開心,但下一次被砲口指定的時候,就只能看其他人開心了。 - 小團體有絕佳的話題來源可以挖掘,辦公室裡面的每個人都可以當作主角。
- 故事就發生在自己身邊。"同事D今天發生了一件事。什麼事?誰是同事D?我知道,你也知道嘛,就是樓上那個誰,大家都知道吧。"
- 還可以作追蹤報導。"記得 同事D昨天那件事嗎?今天又怎麼了。還有那個同事E說..."
(圖片來自anobii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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